2021下半年四川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考聘教师4人公告

1年前 (2021-11-09)公务员考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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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1年下半年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将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4名。经汇总各考聘学校意见后,现将有关事项集告如下。

   一、考生须知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和相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将提前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事业人员考试版块(http://www.njpta.org.cn/)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凡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按本公告约定时间登录相关公告网站查阅考试动态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二、考聘范围

  面向全国考聘符合岗位要求的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按规定提供有关证书及材料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本次考聘,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受学习形式限制。

  三、考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 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回避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考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考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2021年下半年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考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

  凡考聘条件中对年龄(对周岁的计算方式为:如30周岁及以下,含在报名首日尚未满31岁的人员)有明确要求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考聘报名首日(即2021年 11月10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或明确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等规定被依法列为被执行人限制招录(聘)的人员;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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